各位考生: 根据有关情况预测,今年我校法律硕士(法学)、法律硕士(非法学)、刑法学、经济法学、民族学、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、社会学、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均有一定名额可接受调剂考生,部分专业有公费名额。现将申请调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 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应确认第一志愿不能录取,又符合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(我校地处C类地区,执行国家C类地区最低分数控制线)的情况下,再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《贵州民族学院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表》,填写邮件至我校研究生招生电子信箱gznc_yz@163.com。我们会与已经申请登记并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联系。 二、 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是相关专业考生。 三、 我校不接收分数低于国家复试分数线的调剂考生。 四、 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(贵州民族学院研究生处http://210.40.132.17)。 五、 本办法如与国家招生政策有不相符,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。 祝同学们调剂顺利! 贵州民族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3月10日